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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通安全專職人員以外之資訊人員(計通中心同仁及防護組成員)需學習資通安全專業課程訓練或資通安全職能訓練。

一、教育訓練法規依據: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各級機關應辦事項—認知與訓練面向—資通安全教育訓練及本校資通安全維護計畫要求,資通安全專職人員以外之資訊人員(計通中心同仁及防護組成員)需學習資通安全專業課程訓練或資通安全職能訓練,每人每二年至少接受三小時以上。
二、起算時間,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發布日期:民國107年11月21日或新進人員以到職日起算。
三、課程條件說明:
(一).「資通安全專業訓練」係泛指有助提升資通安全專責人員之資安管理或技術訓練之課程,以使資安專責 人力勝任其職務內容。
(二).「資通安全職能訓練」指經行政院資通安全處認證之資安訓練機構舉辦之資安職能訓練課程。
(三).「資通安全通識教育訓練」係指資通安全相關之通識性概念課程,或機關內部資安全管理規定之宣導課程。
四、對象:本校計通中心同仁及防護組成員(各單位推派或共同推派人員)。
五、通過測驗後,請將課程學習時數證明上傳以便後續資安稽核佐證。
六、課程資源:
(一)線上課程:
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
[類別代碼]:機關業務知能訓練(具專業訓練性質)-資訊安全與管理-資通安全-資通安全(專業、職能)[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