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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通安全通識教育訓練數位課程,主管(一、二級)與一般使用者適用。

一、教育訓練法規依據: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各級機關應辦事項_認知與訓練面向_資通安全教育訓練及本校資通安全維護計畫要求,主管(一、二級)及一般人員每人每年至少接受 3 小時資通安全通識教育訓練。
二、起算時間,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三、課程要求 : 線上修習包含資安管理制度、社交工程攻擊防護、個人資料保護、行動裝置使用安全、物聯網資安威
脅等資安課程。
四、對象:本校主管(一、二級主管)及一般人員。(除包含機關組織編制表內人員外,尚包含得接觸或使用機關資通系統或服務
之各類人員)。
五、通過測驗後,請將課程學習時數證明上傳以便後續資安稽核佐證。